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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 1752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6-11-29
标题 生育二胎有产假吗?
内容 我妻子在家乐园上班,公司说生育二胎的员工没有产假,不知道这个是否像他们说的那样,我想问下有关部门关于生育二胎的产假问题?他们公司这样是否合法?
回复人 卫计局 回复日期 2016-12-02
答复内容       根据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2016年3月29日修订)文件规定:“第二十八条 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延长婚假十五天;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延长产假六十天,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。延长婚、产假期间,享受正常婚、 产假待遇。”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调整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》(冀人社发〔2016〕23号)文件规定:“一、 取消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奖励产假30天。二、 取消晚婚晚育假45天。三、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延长产假60天。延长产假期间,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,其他参保人员享受生育津贴。本文件自2016年1月1起执行。”您可查阅了解。